宁波老师资格
宁波市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主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相关通知进行。以下是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户籍在宁波市内的社会人员。
持有宁波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宁波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在宁波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在宁波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资格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要求申请者至少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要求本科学历。
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尤其是申请语文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社会人员的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至23日。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