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深圳市居住节能设计标准旨在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以下是一些关键要求:

建筑外墙

应选用导热系数低、保温性能好的材料,如聚氨酯泡沫板、岩棉板等。

具备良好的气密性,减少热量传递。

屋顶

保温材料应具备较低的导热系数和较好的保温性能,减少室外高温对室内的传导。

门窗

应选用双层或多层中空玻璃,提升隔热性能。

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减少能源流失。

供暖通风

供暖设备应选用高效能源,如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

供暖通风系统应采用智能控制技术,根据室内外温度变化自动调节供暖和通风方式,降低能源消耗。

照明

应采用能效高的LED照明设备,并配备智能控制系统。

系统能够根据光线变化自动调节照明亮度,避免能源浪费。

规划与设计

建筑师和工程师应根据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确定建筑的隔热材料、屋顶保温材料、门窗型号以及供暖通风和照明系统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核,并在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把控。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居住建筑在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保证室内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