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迁移户口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

同意迁入

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迁出申请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籍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和准迁证材料。

申请迁入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签发准迁证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办理迁出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