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处理

教育部论文处理

教育部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定义

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买卖。

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组织代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伪造数据。

其他严重作假行为。

处理措施

对于未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对于已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从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在读学生可能面临开除学籍处分。

在职人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买卖的人员,根据情况可给予开除学籍或解除聘任合同。

指导教师若未尽职责,可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严重者可能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