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处理
教育部论文处理
教育部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定义
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买卖。
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组织代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伪造数据。
其他严重作假行为。
处理措施
对于未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对于已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从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在读学生可能面临开除学籍处分。
在职人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买卖的人员,根据情况可给予开除学籍或解除聘任合同。
指导教师若未尽职责,可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严重者可能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