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图例标准

景观设计图例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图例分类

地界: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界、外围保护地带界、绿地界等,一般用中实线表示。

景点、景物:各级景点依圆的大小相区别,现状景点用单线圆表示,规划景点用双线圆表示。还包括古建筑、塔建筑、牌坊、牌楼、桥、城墙、墓、墓园、文化遗产、摩崖石刻、古井、山岳、孤峰、群峰、岩洞、地下人工景点、峡谷、奇石、礁石、陡崖、瀑布、泉、温泉、湖泊、海滩、溪滩、古树名木、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烈士陵园等。

效劳设施:包括综合服务设施点、各级服务设施等,依方形大小相区别,现状设施用单线方框表示,规划设施用双线方框表示。还包括公共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码头、港口、缆车站、停车场、加油站、医疗设施点、公共厕所、文化娱乐点、旅游宾馆、度假村、休养所、疗养院、银行(包括储蓄所、信用社、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邮电所(局)、公用电话点(包括公用亭、所、局等)、餐饮点等。

图例设计原则

图例图示应简明、清晰、美观。

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确定。

图例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其他标注

尺寸标注: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尺寸起止符应用中实线的斜短划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3mm。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尺寸数字应以尺寸数字为准,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在总平面图中网格的单位为米(m)外,都必须以毫米(mm)为单位。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相交,但在需要时也可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内。尺寸界线一般就与尺寸线垂直,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离轮廓线较远,图样外轮廓线以外最多不超过三道尺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