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工龄补贴标准
基础养老金:
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岁为170,50岁为195。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
调节金:
每月300元。
工龄补贴:
总的缴费年限乘以4元,不满1年不算。
地方补助: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乘以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乘以18.520,仅深户享受。
过渡性补助:
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乘以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乘以1160。
退休地方补贴:
分为基础补贴和年限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年限补贴标准为:每满1年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补贴20元/月,最高不超过每月1000元。
建议:
对于深户人员,除了上述的养老金计算外,还可以享受地方补助和过渡性补助,这些额外补贴可以进一步提高养老金的总体水平。
对于非深户人员,虽然不能享受地方补助,但仍然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工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