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测绘协议分摊
房屋测绘协议中的分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面积分摊规定
所有高度在2.2米以下的面积不计入公摊。
外墙20cm部分,从墙中心线开始计算,一半算套内面积,一半计入全楼公摊。主体墙20cm+保温层+抹灰在24cm以内算合理,超出24cm的部分不计入公摊。外保温之外的抹灰不计入公摊。
电梯和楼梯:电梯不能按照本层摊,要保证连续性从一楼到顶楼楼梯间全部累计穿过层(楼梯占本层但本层不使用),全楼公摊,含网点穿过层以上的楼层只要开门的,全部累计使用层公摊(不含穿过层)。机房层楼梯、电梯全楼公摊。
高层电梯前室:指电梯与楼梯之间、楼梯与户之间,门与楼梯间相连,本层使用户分摊。没门的计入楼梯面积。
水电暖管道井
电井:全都需要使用,所以都参与分摊。配电室全楼公摊(含储藏层)为多栋服务的不计入公摊,不办证,只计入小区建筑面积。水暖井:储藏层一般不出现,所以不摊。如水暖井突出屋面不计入面积,除非管道井紧挨着楼梯间或者电梯井,水平投影与楼梯间电梯间在一层即可。水电暖井谁使用谁公摊。
完全不计入公摊部分
消防水池、非永久性建筑、无地基、与主体建筑不相连的亭、台、阁等。
分摊原则
通常遵循“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即共用建筑部位是为哪些套房屋服务就由哪些套房屋来分摊。但随着房屋功能多样性增加,设备用房、管理用房服务范围不易精确认定,导致分摊方式变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