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开票退税
幼儿园开票退税
幼儿园在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时,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当发生退费情况时,处理方式如下: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若月初开出发票,月末退费,应追回已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并与自己留存的存根联一起加注“作废”二字,同时在税控系统中将该发票作废。
作废的发票需要按规定保存10年。
根据已收款项扣除退费后的余额,重新为客户开具发票。
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若学期初开具发票,学期末退费,且退费金额较少,可以直接按退还给客户的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退税申请流程
自然人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退抵税费申请(误收多缴)”或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误收多缴)”进入申请界面。
选择“退税”作为退抵税(费)方式,并选择“其他误收退库”作为退抵税费原因类型。
在“退抵税(费)明细”模块查询需要退的税款。
填写“本次退抵税费额”并提交申请。
上传缴纳的税费证明资料。
核实数据无误后,提交申请,等待税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