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测绘管理规定

湖南省测绘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机构与职责

省测绘局主管全省测绘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宣传和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全省测绘规划,管理和指导全省测绘业务,组织和推动测绘科学技术协作,培训测绘技术人才,负责全省土地资源测算,审查和申报航空摄影计划,管理国家基本测绘资料档案。

各地、州、市测绘机构管理辖区内的测绘工作,各县的测绘工作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管理。

测绘项目与技术标准

下列基本测绘项目应按国家测绘技术标准进行施测,并由测绘单位向省测绘局报送项目技术设计书和测绘成果:

一、二、三、四等天文大地测量。

比例尺1:5千的地形图测区面积在五十平方公里以上的;比例尺1:1万的地形图测区面积在一百平方公里以上的;比例尺小于1:2.5万(含1:2.5万)的地形图测区面积在四百平方公里以上的。

凡按国家测绘技术标准进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限额以下的测绘项目,应报省测绘局登记备案。

航空摄影与遥感

进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或遥感的单位,应事先将计划报省测绘局审查。

个人经营测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