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测绘复核申请
拆迁测绘复核申请是指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原评估机构提出的书面复核申请。以下是申请拆迁测绘复核的一般步骤和要点:
申请人信息
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信息
即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
申请复核的原因
说明对评估报告的具体异议点,例如评估结果与房产证面积不符、评估方法不合理等。
房产信息
包括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结构等详细信息。
请求重新评估的依据
列出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或专业评估标准,作为申请复核的依据。
提供证据材料
附上支持申请复核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测量报告、相关照片等。
申请书的格式
申请书应当格式规范,包括标题、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申请复核的原因、房产信息、请求重新评估的依据、提供证据材料、落款及日期等。
提交方式
将申请书邮寄或直接送达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复核流程
原评估机构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