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餐饮规模划分
宜昌市餐饮规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加工经营面积
饮食经营场所的加工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5~20平方米,或者设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售货亭、台、厨。
周围环境
饮食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距离厕所、垃圾或废物堆放场所、污水坑塘或其他污染源15米以内。
场地内设施
场地内地面应整洁,有固定的自来水和畅通的排水系统。
必须配备防雨、防晒、防沙(尘)、防蝇、防鼠、防腐、密封的垃圾污物存放设施和专用消毒设施。
饮食加工操作间
饮食加工操作间必须配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设施。
消防安全
工程投资额不超过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餐饮店,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以不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餐饮店的卫生和安全,同时规范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建议餐饮经营者在开设店铺前,仔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顺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