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标准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卫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感官要求

餐(饮)具应表面光洁,不得有附着物、油渍、泡沫和异味。

理化指标

游离性余氯含量应≤0.03mg/cm²。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洗涤剂残留物)不得检出。

微生物限量

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工艺流程

应按照回收、除渣、浸泡、清洗、消毒、烘干、包装、储存的顺序进行布局,并对每批消毒餐(饮)具的消毒效果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配送。

人员要求

建立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并接受卫生培训。

虫害控制

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

废弃物处理

食物残渣及破损餐(饮)具应分类存放,临时存放的废弃物要做到日产日清。

物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