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亲签证办理条件

香港探亲签证办理条件

香港探亲签证申请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亲属关系要求

探望对象包括: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申请人本人未提交申请,则其配偶、子女不予单独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须属同一户口所在地;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交在港或澳门的亲属发出的邀请函,邀请函需明确探亲目的和计划;

申请人配偶、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一同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签注类型及有效期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

探望兄弟姐妹,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

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签注;

特殊家庭困难情况下,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签发1年多次签注。

申请流程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探亲目的和计划等内容;

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与被探亲人的关系证明、经济能力证明等。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