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饮卫生许可
小餐馆餐饮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补正材料通知书。
受理与审核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颁发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时限
一般为10个工作日,某些地区可能会有所压缩。
所需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建议:
办理小餐饮卫生许可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一次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避免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