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数据涉密政策
测绘数据保密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
测绘数据保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保密原则
最小必要原则:仅向与测绘工作相关的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避免无关人员接触敏感数据。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测绘数据的敏感程度,进行等级分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授权原则:所有数据的访问和使用须经过授权,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行为均为违规。
保密等级及管理
绝密数据:涉及国家安全、核心技术等重要信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泄露。绝密数据由专人管理,存储于安全的电子设备,确保设备具备高水平的安全防护措施。访问绝密数据的人员需通过严格的背景审查,并需定期接受保密培训。
机密数据:涉及重要项目、资源等信息,需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机密数据需使用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访问机密数据的人员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必要的保密宣誓。
秘密数据:日常业务中涉及的非公开信息,需依照规定进行管理。对秘密数据采取基本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其不被随意泄露。定期检查数据的存储和使用情况,防止数据的无意泄露。
数据收集与处理
数据收集:在收集测绘数据时,需明确告知数据提供者其信息将如何使用及保密要求,确保数据提供者的知情权。
数据处理: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
保密责任与监督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设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对违反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测绘数据在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使用过程中严格保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