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面积复议

关于房产测绘面积复议的相关信息如下:

复测申请

房屋交付时,开发商需提供由房管局测绘大队出具的实测面积表。如对面积有疑问,可向房屋所在地测绘大队提出复测申请。

复核程序

对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报告或测算表的十五日内向出具房产面积测绘成果的房屋调查机构申请复核。房屋调查机构应复核有争议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并向异议人解释情况。异议人要求书面复核结果的,应在三十日内出具书面复核结论。

鉴定申请

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异议人可以向上海市房屋调查专家委员会申请房产面积测绘成果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建议

及时申请复测:在发现面积不符时,应尽快向房屋所在地测绘大队提出复测申请,以便及时解决争议。

保留证据:在申请复测或鉴定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测绘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寻求专业帮助:如对复测或鉴定的过程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