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油烟净化器要求

北京餐饮油烟净化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净化效率

在正确匹配风量与合理安装的前提下,净化效率应至少达到80%以上,甚至达到90%以上,并实现目测无烟的效果。

排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³、5.0mg/m³、10.0mg/m³。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更新的装置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在有效期内,或油烟去除率达到90%及以上,并带有运行状态监控功能。

噪声限制

油烟净化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满足国家相关噪声标准的要求,采用噪声降低措施,例如噪声隔离、降噪材料等,以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干扰。

设计和安装要求

油烟净化器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当地的建筑规范和环保法规要求,确保设备和管道具备良好的密封性,防止油烟泄漏和二次污染的发生。

补贴政策

按照餐饮油烟废气高效净化装置对应额定风量给予补贴,每1000m³/h补助300元。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油烟净化器能够有效地去除油烟和有害气体,减少对环境和居民健康的影响,同时鼓励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高效净化设备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