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集体中毒罚款标准

关于餐饮集体中毒的罚款标准,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建议

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防止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停止生产、销售相关食品,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和建议,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餐饮集体中毒事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