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时期餐饮单位
在冠状病毒时期,餐饮单位需要遵循以下指引来确保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
人员要求
餐饮从业人员:
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特别是近期是否离开过疫情严重地区或与疫情地区人员有接触。
对从疫情地区来京的员工,要求其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并进行14天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
所有员工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并记录在案。发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医。
员工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且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应立即更换。
员工应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或生病禽畜。
就餐人员:
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测量处,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进行复测。
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就餐人员,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就餐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并在就餐区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皂)、擦手纸、干手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