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测绘资质
在吉林省,测绘工程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测绘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或数字地理信息工程等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学历和资历条件
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其他条件
在吉林省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特殊专业除外)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工作任务。
在业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报程序
省直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评审会。
市(州)以下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再由市(州)人社局报省评审会。
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单位申报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上报至省评审会。驻长在省级工商部门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单位申报人员,报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后报省评审会。
个人报送评审材料需经地方人社部门批准同意盖章后,方可报送省评审会。破格申报人员采取现场答辩(或专业能力考试)和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或考试,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
以上是吉林省测绘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阅读最新的职称评审文件,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