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使用

深圳医保的使用方法如下:

购买药品

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直接用于购买药品,如果卡内钱足够支付,则无需另外支付现金。

医保卡只能用于购买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

住院费用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就医时,可以使用医保卡内的余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先支付再报销。

住院费用中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可以根据当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社康中心或医院看病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可以在社康中心或医院使用医保余额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档和三档医保的参保人在社康中心看病时,也可以使用规定的额度。

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积累超过一定金额后,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家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参保人可以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相关小程序,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实现家庭共济。

查询与交易记录

参保职工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33、网上查询或到社保局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以了解个人账户金的拨付和消费情况。

绑定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