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餐饮政策解读

运动会餐饮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参与运动会的所有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医生、工作人员以及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等,能够获得安全、营养和符合标准的餐饮服务。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伙食标准

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医生、工作人员的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包括早餐15元、中餐30元、晚餐35元。

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及在编兴奋剂检测人员的伙食标准参照运动员标准,费用由大会负担。

在编工作人员不在大会食宿的,由大会每人每天补助50元。

餐饮服务提供者注意事项

原料采购储存:不购买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采摘、购买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菌和有毒动植物,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标示的保存条件存放食品,确保冷藏(冻)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食物加工:加工过程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器具分类定点存放,避免交叉污染;生食类、裱花蛋糕、冷食类等食品要在专间内制作;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

餐饮浪费:主动配置“公筷公勺”,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劝导消费者采用分餐就餐,防范感染风险。开展“光盘行动”,合理提供食谱菜单,倡导绿色环保,杜绝奢侈浪费。

从业人员健康: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每批次合格证明;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的,杜绝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