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民用电价格

截至2024年,青岛市居民用电价格实行分档递增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

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为0.5469元/千瓦时。

第二档

电量每户每月210至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0.5969元/千瓦时。

第三档

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0.8469元/千瓦时。

此外,青岛市居民用电还实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具体分时电价如下:

第一档峰段电价:0.5769元/千瓦时。

第一档谷段电价:0.3469元/千瓦时。

第二档峰段电价:0.6269元/千瓦时。

第二档谷段电价:0.3969元/千瓦时。

第三档峰段电价:0.8769元/千瓦时。

第三档谷段电价:0.6469元/千瓦时。

建议在用电量较大时选择分时电价,以节省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