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换证程序
测绘资质换证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网络或窗口提交测绘资质换证申请。申请单位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基本情况、人员信息、技术装备、体系文件等,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受理
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会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受理申请后,审批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如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实地调查,审批机关应提前通知申请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公示
审查通过后,审批机关将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期间有异议,审批机关应组织调查核实,并在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
决定与发证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经核实无问题的,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同时,收回原测绘资质证书。
办理进程查询与结果
申请单位可以通过相关平台或窗口查询申办事项的进程,并在申请通过后及时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建议申请单位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仔细核对各项内容,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提交或窗口递交。如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指导,可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