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解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在职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有所调整,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广大考生了解相关政策,顺利备考。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人员。


  1. 招生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力,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成果。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发展需求选择专业及研究方向。

三、招生考试流程

  1. 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社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


  1. 考试

(1)初试:初试科目为两门,分别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专业课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2)复试:初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具体内容由各招生学院制定。


  1. 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名单将在社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 培养方式

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培养方式,具体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确定。


  1. 学习年限

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具体年限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五、学费及奖学金

  1. 学费

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金额由各招生学院制定。


  1. 奖学金

社科院设立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六、就业前景

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总之,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在招生对象、专业设置、考试流程等方面有所调整。广大考生应充分了解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备考工作。同时,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教育将继续为我国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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