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交费标准

武汉公积金的交费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缴存基数上限与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

缴存比例

武汉地区企业单位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非企业单位不得低于8%。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新参加工作职工与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规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最低计缴基数

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