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外迁政策
职业技术学院外迁政策
职业技术学院外迁政策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转学条件
学生因患病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可提出转学申请。
入学未满一学期、高考成绩未达到要求、定向招生、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拟转入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应予退学或其他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得转学。
转学手续
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办理转出手续。
教务处和招生办公室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办理转入手续。
特殊情况下的转学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转学的,可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或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
市内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待接收学校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
特殊合理理由(如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的转学手续可不受时间限制。
户口迁移
大中专院校(技校)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而是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户籍证明,并在学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