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科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社科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理论基础、宽广知识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 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经济学分析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经济学研究,具备较高的学术论文写作水平;
  4.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5. 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培养规格

  1. 学位授予条件: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2. 课程设置: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

(1)公共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2)专业课:包括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课程。

(3)选修课: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相关课程进行学习。

(4)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学术报告、实习、调研等。

三、培养过程

  1. 入学与选拔: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2. 修读课程: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课程学习。

  3. 学术研究: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经济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

  4. 实践教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实习、调研等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能力。

  5. 博士学位论文: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四、导师制度

  1. 导师职责: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

  2. 导师选拔:导师由具有高级职称、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

  3. 导师考核:学院对导师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导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五、质量保障体系

  1. 教学质量监控:学院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2. 学术评价: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对学生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价。

  3. 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4. 学院监督:学院对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总之,上海社科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理论基础、宽广知识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课程设置、导师制度、学术研究和实践教学等环节,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平台。在培养过程中,学院将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经济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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