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数字使用规定怎么写
论文数字使用规定怎么写
论文中数字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
阿拉伯数字使用规则
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年份用4位数表示,如1998年,不应简写为98年或'98年。
日的时间采用GB/T 7408-94的规定写法,如15时36分8.5秒写为15:36:08.5。
计数和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等)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数、期数、页码等用阿拉伯数字。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留适当空隙。
汉字数字的用法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
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其他注意事项
数字要一个一个地分开写,不要连笔;6、8、9、0尽量写得圆润一点。
大数字可以使用逗号来分隔,增加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