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后研究生导师制度如何?

在我国,金融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后,研究生导师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导师选拔制度

  1. 导师资格要求

金融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学术成就;

(2)在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4)具有较强的指导研究生能力。


  1. 导师选拔程序

(1)申请:有意担任金融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包括学术水平、指导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

(3)公示:评审通过后,学院将拟任导师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任导师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二、导师职责

  1. 学术指导

(1)为研究生提供金融领域的学术前沿信息,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

(2)指导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3)协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


  1. 实践指导

(1)为研究生提供实习机会,使研究生了解金融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指导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协助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


  1. 职业规划

(1)为研究生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研究生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2)推荐优秀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3)协助研究生在求职过程中,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导师考核制度

  1. 考核内容

(1)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

(2)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质量、学术指导和实践指导效果;

(3)导师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1. 考核方式

(1)学生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对导师的满意度;

(2)同行评议: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进行评价;

(3)学院考核:学院对导师的学术成果、教学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1. 考核结果

(1)优秀导师:考核结果优秀,可继续担任导师;

(2)合格导师:考核结果合格,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指导能力;

(3)不合格导师:考核结果不合格,取消导师资格。

四、导师培训制度

  1. 新任导师培训

(1)导师培训课程:为新任导师提供系统性的学术指导、实践指导和职业规划培训;

(2)导师经验交流:邀请优秀导师分享经验,帮助新任导师快速成长。


  1. 在职导师培训

(1)定期举办导师培训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和学者为导师提供前沿学术信息;

(2)组织导师参加学术会议,拓宽导师的学术视野;

(3)开展导师团队建设,提高导师团队的整体实力。

总之,金融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制度在我国已逐步完善,为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导师选拔、职责明确、考核和培训等制度,旨在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学术和实践指导,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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