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校区法律
香港大学深圳校区法律
香港大学深圳校区法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是积极的,并且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学术活动。以下是一些合作和交流的要点:
学术交流合作
黄亚英教授和邹平学教授访问了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并与院长陈文敏教授和系主任傅华伶教授讨论了学术交流合作和学生互访事宜。
双方表达了加强合作的意愿,特别是在地缘优势方面,深圳和香港毗邻,双方希望共同努力,实现互利双赢。
联合学术活动
由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研讨会于2010年10月21日举行,主题为“集体谈判立法对未来劳资关系的影响”。
在研讨会上,傅华伶教授和黄亚英教授分别代表主办单位致辞,显示了双方对合作关系的重视。
以上信息表明,香港大学深圳校区法学院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在学术交流和合作方面有着良好的开端,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