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宁波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宁波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主要包括: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业水平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限制

临床医学专硕各专业,如放射影像学、放射肿瘤学、超声医学等,不招生同等学力考生;

基础医学各专业,接收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临床医学学硕专业,仅限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的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仅限预防医学、统计学专业的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药学各专业,鼓励药学类、医学类、化学类或生物类专业的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医学技术专业,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的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不招生口腔医学、护理学等专业研究生。

工作经验条件 (针对MBA等专业):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其他条件

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必须是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学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公布为准,建议访问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直接咨询相关学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