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留学人员政策

青岛留学人员政策

青岛针对留学人员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及住房补贴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获12万元生活及住房补贴。

出站(基地)留青工作的博士后可获得25万元安家补贴。

安家补贴

对持有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博士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政府提供1000万元专项资金,每年3万至5万元,连续发放3年。

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300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提供年薪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住房补贴等措施。

服务清单

包括公共服务、住房、就业、创业等四大类22项服务,以及各区(市)、功能区推出的特色服务项目。

落户政策

留学生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在国内具有博士学位且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连续一年以上者,可申请落户。

工资福利待遇

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可按连续工龄计算,工资待遇从优确定,可实行年薪制,并允许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资金等入股参与分配。

职务、编制

国家机关引进的博士留学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留学人员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安排相应职务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