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在职博士报名条件?

在职博士报名条件的放宽,旨在为那些具有特殊情况和突出贡献的申请者提供更多机会,以促进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以下是一些可以放宽在职博士报名条件的特殊情况:

一、具有特殊贡献者

  1. 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如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

  2. 在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如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工程技术奖等。

  3. 在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置中发挥关键作用,为国家和人民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具有特殊才能者

  1. 在某一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如艺术、体育、科技等,为国家或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2. 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人员。

  3. 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独特见解和创新能力,对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员。

三、具有特殊需求者

  1. 因工作需要,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官员等。

  2. 因家庭原因,如照顾老人、子女等,无法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

  3. 因身体原因,如残疾、慢性病等,无法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具有特殊背景者

  1. 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 具有国外工作经验,熟悉国际学术研究前沿,能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作出贡献的人员。

  3. 具有特殊政治身份,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能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人员。

五、具有特殊条件者

  1. 具有特殊政治表现,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能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人员。

  2. 具有特殊道德品质,如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等,能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人员。

  3. 具有特殊家庭背景,如烈士子女、革命后代等,能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人员。

六、具有特殊专业背景者

  1. 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特殊需求,如紧缺专业、特色专业等,能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作出贡献的人员。

  2. 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特殊贡献,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能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作出贡献的人员。

  3. 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特殊潜力,如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能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作出贡献的人员。

总之,放宽在职博士报名条件,是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具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特殊需求、特殊背景、特殊条件以及特殊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人才。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实施放宽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对于放宽条件的申请者,应加强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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