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化学符号格式要求
论文中化学符号格式要求
在撰写论文时,化学符号的格式要求如下:
1. 化学元素符号不需要斜体,书写应正确和清晰。
2. 化学式中,元素符号通常不需要斜体,除非是表示化学物的旋光性、分子构型和取代基位置等特定情况。
3. 化学式中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并且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的小数之间应使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不用千位分隔符“,”。
4. 化学式中的单位应遵循国家标准GB3100-82, GB3101-82, GB3102/1-13-82等的规定,使用国际通用符号。
5. 化学式中的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应统一,没有相应符号的非物理量单位可以使用中文。
6. 化学式中的组合单位,如“件每秒”的符号为“件/S”,应正确使用。
请确保遵循这些格式要求,以保证论文的准确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