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幼儿园的幼师
公立幼儿园的幼师
公立幼儿园的幼师岗位通常要求应聘者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持有教师资格证;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促进幼儿在身体、智力、道德、审美等方面的发展;
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活动;
用恰当的方式监控和引导儿童行为;
参与活动安排和课程设计,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积极处理问题,科学地对待和解决孩子的问题,并负责任地投入工作。
此外,公立幼儿园的教师如果是事业编制,则工作更有保障,一般不存在失业风险,并能享受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和政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