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院在职读博的退学规定是什么?
社会科学院在职读博的退学规定是指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攻读学位过程中,因故需要退学时所需要遵守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在职博士生的退学行为,确保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以下是对社会科学院在职读博退学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退学申请条件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原因、健康原因、工作调动等,确需退学的,可以申请退学。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学术不端行为,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可被学校开除学籍,视为退学。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经学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可被学校开除学籍,视为退学。
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被学校开除学籍,视为退学。
二、退学申请程序
学生提出退学申请,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退学原因。
学院对学生的退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学校研究生院对学院报送的退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退学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学籍证明;
(5)财务结算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退学后的处理
学生退学后,学校将取消其在校研究生学籍,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学生退学后,如需重新入学,需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规定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学生退学后,如已缴纳学费,学校将按照规定退还剩余学费。
学生退学后,如已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需按照相关规定退还已领取的资助款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申请退学时,应实事求是地说明退学原因,不得隐瞒事实。
学生在退学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退学后,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总之,社会科学院在职读博的退学规定旨在规范在职博士生的退学行为,确保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学生应充分了解退学规定,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业和职业生涯。同时,学校也应严格执行退学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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