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场地标准
幼儿园场地标准
幼儿园活动场地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及二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室外活动场地应包括硬化场地、草坪、沙地、种植区等,以满足不同活动需求。
绿地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户外活动场地设施
应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等户外活动区域。
室外活动场地应融入教育、运动、生态及园区特色等理念。
室内活动空间
应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以满足每班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安全要求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并采用软质地坪。
室外游戏场地应设置安全、美观、通透的围护栏杆。
其他要求
幼儿园应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
室外活动场地应各班设专用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应铺设人造草皮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软质环保材料。
规模与设施
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及道路用地等。
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定额根据班级规模有所不同,例如6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定额为15平方米/生。
以上标准旨在确保幼儿有一个安全、健康、有趣的户外活动场所,以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