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郑州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
用人单位以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本单位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0%。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年缴纳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
缴费年度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职工缴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基数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
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其缴费基数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月平均缴费基数标准由4575元/月调整为4975元/月,缴费额由366元/月调整为398元/月,每月补缴32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局或相关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