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取暖费标准

截至2024年,西安市的取暖费标准如下:

按面积收费

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

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按热量收费

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

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热费 = 基本热价(1.74元/平方米·月 × 30% × 供热建筑面积 × 4个月)+ 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 × 70% × 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低保户优惠价格

-西安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

建议:

居民用户在计算供暖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面积和供暖时间来计算按面积收费的金额。

对于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可以根据使用的热量来计算按热量收费的金额。

低保户在申请优惠热价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小区供热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