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山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学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生)。
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2023级非定向就业全日制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每人8200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每人5230元。
二等奖学金: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双学位推荐免试生、二批次推荐免试生以及本科毕业于“985”高校分校的推荐免试生,每人4280元。
三等奖学金:
本科毕业于“211”非“985”高校推荐免试生。
全国统考生中本科毕业于“985”高校及“985”高校分校的硕士研究生,每人2920元。
优秀奖学金:其他硕士新生,每人1520元。
评审资格认定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包括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等。
评选学生需满足基本条件,如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等。
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校规、学术不端行为、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等。
评审流程
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及其他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备案。
公示与申诉
评审结果需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研究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时,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注意事项
奖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平等、公正、保密原则。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山西大学官方网站或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