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武汉条件2023

外地户口迁入武汉的条件如下:

学历落户

具备大学计划内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特级教师)的人员。

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投靠子女: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

收(抱)养子女:被收养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丧失抚养能力的;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购房落户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创业落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积分落户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