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退休工资
山东省企业退休金标准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基础养老金 = \left( \frac{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right)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为: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目前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此外,山东省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
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