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论文复制比多少

研究生论文复制比多少

研究生论文的复制比要求因学校而异,但根据最新的规定,以下是一些通用的标准:

复制比要求

原则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复制比)通常需要低于10%。

对于查重过程中复制比超过10%但不超过15%的论文,作者需要做出充分说明,并在导师同意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论文修改至低于10%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或申请学位、备案存档。

复制比超过15%的论文需在导师指导下重新修改至低于10%,或重新撰写,并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至少一个月后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或申请学位、备案存档。

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需要在认真修改后提交申请论文送审或答辩。

对于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20%但小于30%的论文,可能被视为疑似有抄袭行为。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学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学校的研究生院或导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