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对象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农村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包括:
- 村庄集体所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如灌溉渠、排水沟、水库、水闸、泵站等;
- 农户自用农田水利设施,如灌溉设施、排水设施、小型水库、泵站等;
-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 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投资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二、适用范围
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农田灌溉、排涝、节水等工程,如灌溉渠、排水沟、泵站、节水灌溉设施等。
水源工程:包括水库、塘坝、井泉、雨水集蓄等水源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包括坡面防护、沟道治理、水土保持林草等工程。
生态水利工程:包括湿地恢复、生态河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程。
水资源管理工程:包括水资源监测、调度、保护、利用等工程。
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包括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更新改造等。
农田水利科技推广与应用:包括农田水利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
农田水利政策法规宣传与培训:包括农田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等。
三、适用条件
项目规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规模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一般以亩均投资不超过10万元为限。
项目性质:项目应属于农田水利建设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发展需求。
项目效益: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包括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农民自筹等。
项目管理:项目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四、适用程序
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向县级水利部门申报。
项目审批:县级水利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项目。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县级水利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可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理机制,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总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的各个方面,旨在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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