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青岛 > 青岛市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截至202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的取暖费发放标准如下:在职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80元/人.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10元/人.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80元/人.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90元/人.年离休人员正市:1350元/人.年副市、正局:1080元/人.年副局:950元/人.年处级:810元/人.年科级:680元/人.年科员及以下:490元/人.年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17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