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机动车排放标准

截至2024年,西安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如下:

国Ⅳ排放标准

自2012年6月1日起,西安市开始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简称国Ⅳ)。

国Ⅴ排放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开始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Ⅴ)。

自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开始执行国Ⅴ排放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开始执行国Ⅴ排放标准。

国Ⅵ排放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陕西省开始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公交等车辆必须符合国六标准。

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和外地转入本市的二手车时,应注意购买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车型,以确保合法上路和环保要求。

相关车辆生产和进口企业应及时更新生产流程,确保车辆符合最新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