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殡仪馆办事流程

广州殡仪馆的流程大致如下:

领取《死亡医学证明书》

在医院死亡的,到医院领取《死亡医学证明书》。

如属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在死亡证明上加注处理意见。

医院以外死亡的,到当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死亡医学证明书》。

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

拨打殡仪馆电话020-87744444,告知殡仪馆工作人员死亡情况,并安排遗体接运事宜。

遗体运回殡仪馆防腐

遗体应在72小时内火化,但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腐变、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等)不进行防腐保存,及时火化处理。

办理殡殓手续及出殡

凭已注销户口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和委办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明到殡仪馆业务部总台进行证件审核。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死亡需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涉及凶杀或刑事伤害致死的遗体需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正常死亡的,需经公安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并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

业务洽谈,阅读《客户告知书》,填写《广州市殡仪馆殡殓申请表》,与业务员进行业务洽谈,预约出殡时间、告别厅堂和火化日期。

举行告别仪式及遗体火化

告别礼厅集中在主礼楼,提前30分钟到告别厅确认遗体,检查花圈及殡仪用品等,并签名。

在礼仪人员的引导下举行告别仪式。

告别仪式后,若办理了留炉或观看入炉火化业务,请自行到火化部业务大堂联系。

领取骨灰、《骨灰寄存证》和火化证明 :

遗体出殡48小时后,凭委办人身份证、发票和其他地方的骨灰去向证明到火化部领取骨灰和《火化证明》。

若已办理骨灰寄存业务,遗体出殡48小时后,委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火葬场管理所开出的有寄存费用的发票到火葬场管理所服务处领取《骨灰寄存证》及《火化证明》。

建议:

家属在办理丧事时,提前与殡仪馆联系,明确各项事宜,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按照殡仪馆的要求进行操作,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