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在杭州做什么官

苏东坡在杭州担任的职务主要有两个:

杭州通判:

苏东坡第一次到杭州任职的时间是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至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他担任了杭州通判。通判是地位在知州官之下的地方官,主要负责协助知州处理政务。

杭州知州:

苏东坡第二次到杭州任职的时间是宋哲宗元佑四年(1089年)至宋哲宗元佑六年(1091年),他担任了杭州知州。知州是地方行政机构州的最高长官,负责全州的政务管理。

在杭州任职期间,苏东坡不仅治理西湖,还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精美诗词。他的治理措施包括疏浚西湖、修建苏公堤、广种菱角和荷藕等,为杭州的百姓做了很多有益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