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截至2024年,青岛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如下:

占用耕地质量等别低于8等(包含8等)

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为每亩18万元。

占用耕地质量等别高于8等

每提高一个等别,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在每亩18万元基础上增加0.5万元。

例如,7等耕地收取标准为每亩19.1万元,6等耕地为每亩20.2万元。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开垦费按照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即每亩40.4万元。

占用水田

参照永久基本农田标准执行。

建议:

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应详细了解占用耕地的质量等别,以便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